河北法制报讯 (谢娜)酿成交通事故应积极协助交警善后,如果心存侥幸逃逸,躲避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那就错上加错,必将受到法律从重处罚。8月7日早晨,三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快速反应,在山东省菏泽市成功蹲守抓获一名交通肇事逃逸人员。
据悉,2019年10月26日15时45分,马某驾车沿三河市燕郊潮白大桥中心点东侧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林某骑自行车相撞,造成林某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马某驾车逃逸。
2020年4月23日,马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三河市公安局刑事立案,传唤马某未到案。交警大队高度重视此案,专门成立专案组,多次分析研判,联系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抓捕未果,后经三河市公安局技术部门支持,办案民警分析马某有可能潜回山东老家。2020年8月6日,专案组民警王佐棣、郑超、陈泽林驱车赶赴山东省菏泽市,经过6个小时蹲守,于7日7时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抓捕归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马某其对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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