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州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帮助一名道路交通事故中家庭特别困难的受害人成功申领交通事故救助金。
5月29日,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大赵线行驶至新风村南口处左转弯时,被同向在后行驶的机动车撞到,造成颅脑损伤。事故发生后肇事机动车逃逸。晋州市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在对逃逸事故案件进行侦办的同时,经多方努力,帮助受害人向相关部门申请了逃逸事故家庭特别困难救助金3900元。
刘某得知救助金申请成功后,激动地向民警连声致谢:“太感谢了,这可是我们家的救命钱啊!”
霍群丽 刘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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