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7日
第11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张顺翔:

原告赵征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赵征请求判令你返还借款20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期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正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顺翔:

原告张士房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张士房请求判令你返还借款10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期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正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顺翔:

原告曹玄玄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曹玄玄请求判令你返还借款20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期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正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顺翔:

原告何建广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何建广请求判令你返还借款20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期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正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顺翔:

原告黄炜超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黄炜超请求判令你返还借款44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期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正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顺翔:

原告谷依俭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谷依俭请求判令你返还借款5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期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正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聚美商贸有限公司、赵军华:

本院受理原告钟军兰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东岗路支行与王海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7日上午10时至2020年9月8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王海涛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北路395号长荣小区13-3-602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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