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任昊丽 孙祎霖)8月25日,省检察院就李某某与中铁某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某公司代位权纠纷申请监督一案,在衡水市检察院进行公开听证,旨在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听证会由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何秉群主持。
该案是一个由多重民事法律关系交织产生的特殊民事纠纷案件,纠纷产生至今已有五年之久,经过多年诉讼仍然案未结、事未了。听证会上,围绕该案在进入代位权诉讼后,中铁某公司应向谁主张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河北某公司同意中铁某公司扣除工程缺陷处理费是否应取得债权人李某某同意、涉案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三个焦点问题,双方当事人各自发表了意见和理由。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相关问题进行了询问。五位听证员也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有针对性、专业性的提问。
评议中,五位听证员结合听证情况,围绕听证焦点问题,就本案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次债务人与主债务人达成扣款协议存在的问题以及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从适用法律、证据采信等方面,结合交通运输领域的专业知识对该案进行了深入探讨,经过认真评议,发表了评议意见。
听证会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感谢检察机关提供这次公开听证的机会,公开听证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理由,能够更好地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曲直。
听证员们表示,这次民事检察听证程序规范,过程公开公正,意见表达充分,有助于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