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东海)8月20日21时30分许,宁晋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组织开展查处酒驾统一行动中,查获一男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送医抽取血样送检,检测结果为163.39mg/100ml,该男子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
民警经过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人王某曾于2018年10月份在同一地点,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目前,民警已依法对王某作出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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