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安彦臣)今年上半年,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心存侥幸心理,明知相关案件正在被法院执行,但就是以种种理由推脱,既不到庭说明情况,也不履行法定义务。针对这一现状,阜城县人民法院制定了“悬赏公告”执行工作方案。
据悉,该方案把被执行人是自然人且债务额度较小的、经网上和线下查控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的这三类被执行人列为悬赏对象。按照既定方案,该院对符合条件的每个被执行人打印20份“悬赏公告”。从6月初开始,以半个月为一个周期,按区域到被执行人所在村、街道、小区张贴公告。同时到被执行人家中找到其父母、近亲属讲解法律规定,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
在徐某欠款纠纷案中,案件标的额不大,被执行人徐某常年在外打工,经查询其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先后5次到其所在村庄张贴悬赏公告,同时到村干部处了解情况。悬赏公告的张贴给徐某以极大的心理震慑,随后缴纳了欠款,使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两个月的时间,阜城县法院先后4次深入辖区内10个乡镇、5个居民小区,张贴悬赏公告600余份,共促使20余名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法定义务,10多名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共结案30多件,大大提升了执行质效,同时也起到了法律宣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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