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1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定州市检察院办案护企 实现“三效合一”

(上接第1版)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法度、力度、温度。经认真评议,五位听证员一致表示,检察机关拟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和拟达成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符合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涉案嫌疑人王某某也当场表示,特别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从宽机会,一定要依法、守法经营,努力把企业做得更大更好,为定州发展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公开听证后,定州市检察院再次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经依法审慎研判,最终对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签署诉前和解协议,不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定州市委常委会议上宣读的通报表扬指出,市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 “六稳”“六保”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关于保护民营经济工作各项要求,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护环境资源,又依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进行保护,在法律框架内取得了很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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