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1日
第03版:法案

无证醉驾发生交通事故 取保期间竟再次醉驾

一“不长记性”男子被沽源警方刑事拘留

河北法制报讯 (古轩)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处罚,因不符合逮捕条件被取保候审。取保期间,竟再次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日前,这一置法律权威于不顾的“不长记性”男子,被沽源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1月27日18时30分许,冷某酒后无证驾驶轿车在沽源县小宏城子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经张家口市法医鉴定中心对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进行鉴定,结果显示,冷某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3月4日,冷某被沽源县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7月8日,冷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沽源县公安局取保候审。7月29日15时9分,冷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酒后无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张家口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其血液进行鉴定,冷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涉嫌危险驾驶罪。8月11日,犯罪嫌疑人冷某因再次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沽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沽源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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