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马颖 孙洪杰)邢台市检察机关以优化刑事检察“案-件比”为切入点,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1至7月,该院“案-件比”平均值为1:1.132,居全省第二,7月当月数值为1:1.04,居市级检察院第一名。
邢台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优化“案-件比”、提高办案质效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执行,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转变陈旧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意识,牢固树立“办案是第一位,优质高效办案是第一任务”的价值导向,坚决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压实责任抓推动,他们及时成立“案-件比”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督查指导。各基层检察院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引导检察干警全面准确理解“案-件比”的内涵实质和目的意义,推动“案-件比”概念的入脑入心,将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邢台市检察院党组抽调精干力量进行整合,成立优化刑事检察“案-件比”工作专班,组织专门人员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机制,会商解决实际问题。工作专班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对各条线、各基层检察院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实行刑事检察“案-件比”指标数据周学习、月分析、季通报等制度。
邢台市检察院注重反馈讲评,强化质量意识、效率意识,以追求极致、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把每一个诉讼环节做深做实做透。紧盯办案队伍能力建设,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每周开展“1小时课堂”,将部门领导、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纳入培训对象,采取集中授课、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指导性案例、讲话精神、政策解读等内容,全面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履职能力。利用检察统一办案系统数据分析功能,每月召开业务工作调度会,对员额检察官的“案-件比”情况亮一亮、晒一晒,使检察官通过横向对比找差距、补短板,激发个人内在动力,不断增强提升业务能力、锤炼办案本领的紧迫感、危机感。
严格办案责任,邢台市检察院在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坚持最高质量标准,努力把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极致,进而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节约司法资源,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评价。他们建立了“一把手把关”制度,严格规范退查、延期案件适用范围和审批流程,对确需退查、延期的案件要书面说明理由,由检察长决定,并按要求备案;充分发挥提前介入职能,加强与侦查、调查机关的沟通联系,针对疑难复杂案件,适时组织检察官提前介入,通过对案件进行引导侦查、固定证据等,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严格把关案件受理,在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前,建立“双阅卷”制度,在受理案件时,案管部门和承办检察官可以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核,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最大限度减少退补、延长审限次数;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对提请批捕案件作出决定后,不仅考量逮捕环节是否够罪、当捕,提前以审判视角审查案件,就侦查方向、证据完善等内容,制作继续侦查提纲,引导侦查取证行为;围绕解决因沟通不畅和释法说理不到位导致复议复核和上诉、申诉等案件发生,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用尽用,要求凡属于决定性法律文书,特别是对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均须释法说理,并要求提升文书制作和口头答复两种释法说理能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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