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哲
“开学啦!”家长和孩子们终于盼来了9月1日秋季开学日。殊不知,为了确保学生们顺利返校、正常开学,行唐县人民法院的领导和干警们经历了两个多昼夜的不眠不休。
8月28日临近下班时,行唐县法院收到行唐两所学校的起诉状,因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及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需要,学校的食堂要收回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两所学校三家食堂的餐饮委托经营协议已经到期,学校要求三家承包商从食堂搬离,但承包商认为其对食堂进行了基础建设、设备投资,且疫情影响其正常经营,拒不退出、拒不将物品搬走,双方矛盾升级。
9月1日马上到来,学校食堂问题将严重影响6000余名学生正常开学。时间紧,任务重,难题摆在眼前,行唐县法院开启了分秒必争的工作模式。
8月29日
10:00,学校申请先予执行;
11:00-14:00,由法院专委高永会牵头,研究案情,作出先予执行民事裁定书;
14:00-18:00,法院办案人员到三地给三个案件的被申请人送达民事裁定书,向当事人了解案情,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19:00-20:00,法院进行专题研究,确定先调解、后强制执行的工作思路,如强制执行必须得到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和配合;
20:30-23:00,县政府召开由公安、司法等六部门参加的调度会,确定配合法院强制执行的工作方案,由公安负责警戒,邀请检察院全程监督,司法局派人对清点物品进行公证,安排救护车现场待命,由专人联系专业搬家公司,联系好物品存放地点、确定保管人;
23:30-2:30,法院再次研究案情,明确工作思路,于8月30日上午做调解工作,如果未果,下午强制执行,制定先予执行工作预案,成立由代院长尹敬田为总指挥的执行团队,下设四个组:警戒组、执行组、车辆保障组、清点组。
8月30日
7:30-10:00,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初步达成一致,承包商退出,餐具、炊具、桌凳等物品由学校收购;
10:00-15:00,清点食堂物品,大到蒸箱、灶具,小到勺子、碗筷,对36000件物品登记造册,双方各自进行估价;
16:00-21:00,分成三个小组,分别由代院长尹敬田、专委高永会、审管办主任盖渍旭带队,与双方当事人就价格问题进行调解,因有160万元的巨大差距,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21:00-21:30,工作餐时间,双方当事人都被法院工作人员真诚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所打动,重新斟酌自己的利益诉求,调解出现了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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