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刘风立: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阿梅: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唐山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程继峰、陈丽娟:
依据已生效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2014)北民初字第2708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人唐山佳青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唐山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程继峰、陈丽娟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2017)冀02执字第4498号执行,首次恢复执行为(2018)冀02执恢2976号,执行中依据申请人申请本院作出(2018)冀02执恢2976-4号裁定查封被执行人程继峰、陈丽娟所有的位于唐山市路北区丽景琴园L-3-601号房产对应附属地下室一间,再次恢复执行为(2020)冀02执恢1897号。本院依法委托河北君泰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地下室进行评估,评估值为39935元。现作出(2020)冀02执恢1897号裁定拍卖该地下室,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冀02执恢2976-4号、(2018)冀02执恢2976-5号、(2020)冀02执恢1897号执行裁定书、河北君泰达估2020字第SZ-041号房地产评估报告。自发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金海:
本院受理原告康秀鸿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727民初3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阳原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郑美兰:
本院受理原告付继源诉你及陈有德、王其会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727民初2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阳原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周福国、王佳妮:
本院受理申请人张泽洲申请执行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执行团队委托我室对周福国名下号牌为冀R2L7J0丰田牌汽车的价值进行司法评估。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选取评估机构通知书、回避权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司法技术室选取本案评估机构。
香河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书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宫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宫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纪险峰:
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奔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磁县人民法院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