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保成 李永发
如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枫桥经验”本土化?高邑县创新思路抓治理,让“小人物”在基层治理中“唱大戏”。
今年以来,高邑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等部门以乡村调解为基础、以专业调解为重点、以多元化解为保障,有效破解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困境,探索出一条共建共治共享之路。据统计,截至目前,高邑县已调解纠纷1156件,其中专职调解员调解706件,全县没有发生“民转刑”命案,矛盾纠纷类上访和民事诉讼案件均大幅下降,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一网三融合”
夯实基层调解基础
高邑县有107个行政村(居),目前全部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该县依托“一网三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思路,坚持村(居)调解员、网格员、辅警“三员合一”,全力推进“一村一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培树13个村(居)试点单位,并对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村(居)调解员队伍的加强,从源头上预防、排查、调解纠纷,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居,矛盾就地化解”。
同时,该县还在5个乡镇全部建成了规范的高标准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调委会配备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他们综合运用法律、经济、道德、习惯、心理、情怀、社会等多思维开展调解工作。
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选聘方式、选聘条件上,采用司法所推荐和自主报名相结合,让懂法律,从事过村(居)书记、主任,或者村里的“明白人”首先入选。这些“小人物”,都有着丰富的基层经验,且群众威望和工作热情高。如诉调对接专职调解员邢国棉自学法律,爱管“闲事”;高邑镇专职调解员王英杰是村里的“和事佬”,村里大小事他都热心帮忙;万城镇专职调解员王志军好“打抱不平”,哪里有纠纷他就往哪里跑,开展工作得心应手。正是有了这些“小人物”“和事佬”,从而实现了“大事不出镇”的工作目标。
搭建“大舞台”
让“小人物”成为主角
为了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高邑县还着力为专(兼)职调解员搭建“大舞台”,让“小人物”在调解工作中唱主角。县司法局对专(兼)职调解员开展岗前集中培训,组织调解员到法院参加旁听庭审,开展案例评析、实训演练、个案指导;邀请律师结合民法典为专职调解员答疑解惑,提升调解能力。同时,该县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建立专职调解员基础工资加“以案定补”加“以奖代补”报酬等激励制度。
高邑县某重点项目拆迁工作受阻,影响了工程进度。今年8月初,专职调解员们深入现场开展调解,县司法局还安排专门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法律指导。调解员们根据不同情况、不同诉求,分别拟定了相应的调解方案,对被拆迁户提出的补偿额偏低等问题,合理的进行了调整;对不合理的请求,耐心做好工作,释法明理。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使全部被拆迁户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大家都说:“有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我们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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