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7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河北法制报讯 (苑晓丽)近日,内丘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法庭对原告王某诉被告马某、温某健康权一案依法判决。该案结案后,被告马某请求法院对赔偿费用及原告的后续治疗费用问题再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尊重当事人意愿,主动联系原告,经耐心调解,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避免了后期可能出现的执行难问题,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司法为民。

原告王某与被告马某、温某系亲属关系。2017年10月31日,原、被告三人共同到案外人温某某家中做客。酒后唠嗑过程中,二被告发生争执。原告王某见状进行劝阻,因被告马某将装有热水的玻璃茶壶横扫出去而受伤。王某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若干。后经法医鉴定,王某眼部损伤为九级伤残。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案件已结案。因原告王某的伤情涉及后续治疗,被告马某又常年在外打工,为尽快解决纠纷,安心工作,马某遂请求法院对赔偿总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问题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尊重当事人意愿,主动联系原告,经耐心调解,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这起案件在判决结案后又成功调解,让原告及时得到了赔偿,避免了可能出现的执行难问题,也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尽可能地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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