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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纠纷的范围虽说无所不包,但并非无所不能。许多矛盾纠纷的解决需要多元化解机制的衔接、多个部门的有机配合。”高邑县委政法委负责人介绍,为落实县委提出的“三无”创建总体目标,该县还制定了《关于深化“三调联动”推动多元解纷 建立大调解格局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努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该县着力加强诉调对接工作解民忧。县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邀请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中心调解室,乡镇专职调解员入驻乡镇法庭,诉调直接对接,收到良好效果。目前已直接承接法院在受理过程中、受理后或者执行过程中委托调解的纠纷案件241件,其中187件得到圆满解决。
该县注重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优势互补。在工作实践中,他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主动与行政调解衔接。截至目前,由乡镇政府直接移交的矛盾纠纷36件,已调解27件。同时,在专职调解员调解过程中,需要县直部门配合的,县直部门全部积极主动跟进;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都积极协助调解,步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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