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孟宪记:
本院受理原告胡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822民初7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兴隆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杜慧智: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万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北博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杜慧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方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借款6000万元;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以本金6000万元为基础,自起诉之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期间,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1月30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50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博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万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北博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杜慧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方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借款6000万元;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以本金6000万元为基础,自起诉之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期间,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1月30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50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传明惠通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红学与被告河北传明惠通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李保路(曾用名李保成)、甄文路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581民初5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505房间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宫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时江辉及利害关系人:
本院在执行王莲菊与时江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时江辉名下位于赵县平棘大街东侧房产一处(房产证号: 0130008755、 土地证号:赵国用2009第3603号)。因被执行人时江辉至今未按判决履行义务,现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本院决定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拍卖。请在2020年10月30日前腾清上述房产内的物品,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造成一切损失由被执行人时江辉承担。
赵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时江辉:
本院依据生效的(2015)赵民一初字第00785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王莲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赵县平棘大街东侧房产一处(房产证号: 0130008755、土地证号:赵国用2009第3603号)。因你至今未按判决履行义务,现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本院决定依法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请你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到本院领取通知书、拍卖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之后来我院领取后续的通知、评估、拍卖等相关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赵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黄蕴青:
本院受理原告张振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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