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近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该院制定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十项具体举措,包括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加强企业家人身权保护,加强企业家财产权保护,加强企业家人格权保护,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着力加强破产案件审理,不断强化涉企案件执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实施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坚决依法惩处侵害企业家人身安全的犯罪,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不以犯罪论处;依法严惩非法获取企业家个人信息、侵犯个人隐私犯罪;依法严惩严重危害企业家人身安全、打击诬告陷害、损害商业信誉犯罪;依法打击内幕交易、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掌握核心技术跳槽后侵害原单位利益犯罪;加强对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审查力度,对于恶意利用诉讼打击竞争企业,破坏企业家信誉的,区分情况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