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亚男)9月4日,平山县公安交警大队古月中队查获一起皮卡车车厢内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8时33分,该中队民警在辖区石闫路对过往机动车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蓝色皮卡车后货厢拉着一辆摩托车,并且上面还坐着一个人。一旦车辆出现颠簸,车上的人很容易被抛出车外,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民警将车辆引导至安全位置后,经询问得知,该摩托车半路上发生故障,装到皮卡车车厢后,因没有带绳子固定,便让摩托车驾驶人骑在上面。民警对驾驶人和乘客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皮卡车司机违反规定在车厢内载人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对摩托车和乘客进行了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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