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4日
第03版:法案

保定高新区法院急人所急

帮民营企业拿到1800余万元执行款

河北法制报讯 (王洪洋)“谢谢执行法官为我们雪中送炭,帮我们渡过了难关。”近日,保定高新区人民法院通过冻结、划扣,为某民营企业成功执回1800余万元欠款,帮企业渡过了难关,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表示感谢。

2019年4月,保定高新区法院审理了定州某建设公司诉北京某城建公司劳务施工合同一案,标的额为2550余万元,北京某城建公司先期支付劳务费1063万余元,尚欠劳务费及利息1800余万元。该案经过一审、二审程序,法院均判定州某建设公司胜诉。案件生效后,因北京某城建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相应义务,定州某建设公司申请执行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因申请执行人系民营企业,疫情期间面临农民工劳动报酬发放、上千万元工程款待支付、供应商原材料费需结算等急需用钱的迫切情况,财务压力巨大,一旦资金链断裂,可能产生企业破产等连锁反应。针对这一情况,保定高新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院领导主动与执行法官就案件具体情况、被执行人公司现状、执行可操作性进行积极沟通。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同时启动“总对总”网络查控,第一时间冻结被执行企业银行账户中所涉案款项。次日,执行法官约谈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过法官反复晓以利害,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谈,均未达成和解。为快速将欠款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在疫情形势缓解后,依法将该案执行款予以扣划,及时将1800余万元发放至申请企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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