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赵晓雪)9月4日,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组织21名法官到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送法上门”,宣讲民法典。
法官们通过开展座谈会、赠送书籍、发放宣传页、张贴海报等形式宣讲民法典,并针对不同类型企业不同的司法需求,给予专业的解决方案和建议,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在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房地产企业,法官讲解了民法典中的物权编,针对企业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方面的疑惑,给予了专业解答。
在张家口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四家物业公司,法官讲解了民法典合同编中的典型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强调了民法典规定的“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官与其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针对新出台的《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法官主张加大案件的调解,尤其是加大在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赔偿金赔偿等方面的调解力度。
在张家口某小额贷款投资有限公司,法官系统地讲解了民法典实施后对合同签订、担保业务、合同履行等方面的影响,并着重讲解了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的新规定。
在张家口市某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法官亦给予专业解答与讲解。同时,法官们结合自己审理过的真实案件,以案说法,深入浅出,生动、直观地向企业宣讲了民法典的基础性、实用性法律知识,指导企业在法律框架内依法经营、依法维权。
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负责人表示,法官上门送法,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企业遇到相关问题的解决起到重要作用,使企业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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