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霍晓琳)9月3日晚,石家庄市栾城区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308国道与南外环路口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时,发现一辆黑色奔驰轿车女性驾驶人涉嫌酒驾,车内竟然还拉载着自己的孩子。
民警要求驾驶人黄女士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的小孩子突然抱着妈妈哇哇大哭。为了不给小朋友造成心理阴影,民警赶紧买来零食安慰小朋友。然而,此时的黄女士不仅不配合民警接受检查,还利用孩子打“亲情牌”,恳求民警看孩子哭得这么厉害,放自己一马。
民警对女司机说道:“明知道自己喝了酒还开车带着孩子,出了事怎么办?都这个时候了还拿孩子逃避法律责任?你就是这样给孩子树立榜样的?”此时的黄女士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交警说道:“我错了,我很后悔。酒桌上没有管住自己,现在还给孩子留下了心理阴影。”
经对黄女士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她的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已超过醉驾标准。随即,民警将黄女士带到栾城区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120.33mg/100ml,达到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黄女士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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