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爱晚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黄棋:
本院受理原告杨尊湘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0)冀0105民初750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娟、张彬、张小停: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齐龙、宋红红: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贺鹏、李艳坤、韦学勇: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丽侠、徐志刚: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吴腾波: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林美: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徐海民:
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兴隆县联社)与被告徐海民、李淑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822民初7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徐海民、李淑伟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兴隆县联社贷款本金18,683.8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截止至2020年4月21日的利息为6,096.50元,2020年4月21日以后的利息以实际欠付本金数额按月利率8.270833‰上浮50%计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兴隆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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