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7日
第10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乔占华:

本院受理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822民初1637号。原告起诉要求:你方归还贷款本金29173.67元及利息。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兴隆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兴隆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曲秀青:

本院受理原告张长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宫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范平广:

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支行申请执行范平广、刘平波、河北昭达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分别于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对被执行人范平广名下坐落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89号卓达书香园一区16-1-502号不动产进行询价,分别以4781393元、3595396元、3758025元作为参考价格。现我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网络询价报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石家庄市裕宁街77号)执行局605室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价格鉴定结论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鉴定评估的,本院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以全部司法网络平台在期限内出具的价格平均值4044938元整为参考价依法进行公开拍卖。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继龙、石慧贤:

本院受理原告王志娇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起60日即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老鸦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任春明:

本院已受理原告张家口市梅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年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老鸦庄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支行与王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28日上午10时至2020年9月29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王刚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98号远见小区11-1-1001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吴兰、李明珍、马姿与张晓峰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15日上午10时至2020年10月16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张晓峰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栾城县楼底镇东徐营东龙府邸9-2-2801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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