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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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将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

新华社北京9月17日电 (记者 白阳)为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日前发布新规,明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须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遵循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工作原则。

这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指引(试行)》明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未成年人案件时,应当优先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熟悉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的承办人员。未成年人为女性的性侵害案件,应当优先指派女性承办人员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重大社会影响或疑难复杂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导、协助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向办案机关寻求必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

该服务指引结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特殊性,细化了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基本要求。

据悉,该服务指引适用于法律援助承办机构、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法律援助案件、学生伤害事故法律援助案件等三类典型的法律援助案件。其他接受委托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律师,也可以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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