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8日
第06版:审判一线

——保定高新区法院司法为民工作侧记

回应多元需求 谱写和谐乐章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彬

通讯员 王凡

为充分发挥新时代司法职能,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保定高新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便民利民原则,创新多项服务机制,积极营造和谐司法环境,广受群众好评。

完善立案通道

保障当事人诉权

保定高新区法院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大力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他们从多方面入手,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实力,全力打造“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真正为群众提供便捷、快速、高效的司法服务。

该院推行法律咨询、导诉、立案等“一站式”服务,把立案、收案、登记都集中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多功能诉讼服务台及立案流程图、诉讼风险提示显示屏,设置24小时诉讼平台、道交一体机及移动微法院、诉讼无忧网、互联网法庭等一系列便民设施举措,力求将司法为民体现在每一个环节之中。

他们在诉讼服务大厅设有多个立案窗口和人民调解工作室、远程信访接待室等专门工作室,不断整合诉讼事项,形成立案、调解、信访三大区域为群众提供服务。

该院制定规章制度,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诉讼指导和诉讼风险提示,热情、耐心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此外,他们还全面疏通邮寄立案渠道,方便当事人在不能直接到场的情况下,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立案手续。

完善解纷机制

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保定高新区法院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分调裁审”,深入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和辖区特点,实施特邀调解员聘任制度。结合辖区“两乡一街道”实际人口状况,聘任76名特邀调解员,实行调解个案工作补贴制度,特邀调解员根据实际情况领取误工、交通等补贴。该院还对表现突出的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给予物质或荣誉奖励。

他们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的再升华、再完善,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的天然优势,促使纠纷便捷、经济、高效解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该院大力推广司法调解线上平台应用,全方位展开在线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等一站式服务。

完善值班律师制度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保定高新区法院针对法院的工作性质和服务人群特点,科学制定驻法院值班律师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他们通过司法局联系律师事务所,每天派驻1名律师。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设有律师办公室,驻法院值班律师要履行法律指引、协助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主动参与法律援助案件诉前调解,同时还要及时向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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