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 通讯员 谭晓明)9月14日,随着曲某被抓获归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历经十多天的紧张排查、调查走访,终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破获。
9月3日上午,围场公安交警大队来了一名报案人,称前一天自己的父亲骑摩托车在龙头山乡松树沟路口处可能被一辆车撞伤,肇事者已经逃逸了。
接到报警后,围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们了解到,在9月2日16时许,赵某骑摩托车头被撞伤,导致言语不清,不能和家人描述清楚自己是怎么受的伤。
了解情况后,民警们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未发现其他车辆碎片,但是在摩托车前轮处,发现有两片红色的漆印。
民警立即展开大范围走访,寻找到一位目击者,据他描述,是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将赵某撞倒。根据目击者提供的这一线索,民警们对案发时经过这一路段的车辆展开筛查,最终锁定肇事逃逸者为曲某。
9月14日,民警在围场镇将肇事逃逸的曲某抓获。开始询问时,曲某存有侥幸心理,拒不承认自己有三轮摩托车。但当民警出示多个证据后,在铁的事实面前,曲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在撞伤赵某后逃逸的事实,并道出了事情的经过。
9月2日16时许,曲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对向驾驶两轮摩托车的赵某在路口相撞。曲某随即下车查看,看到伤者受伤严重,又想到自己并未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担心受到法律的制裁,就扶起了两轮摩托车立在路边,骑上自己的三轮摩托车逃之夭夭了。
目前,曲某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围场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如何,都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选择逃逸。一旦有逃逸的情节出现,肇事者不仅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更会面临行政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严厉处罚。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