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23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谱写为民司法时代赞歌

——记全省检察机关“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个人、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艳成

图为工作中的罗艳成。 高尚 摄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孙继增

与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艳成相识是在2019年8月,当时他被抽调到省检察院,协助办理涉黑案件。初次见面,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瘦瘦的身材显得十分干练,无边的镜框、深邃的眼眸,尽显温文尔雅的学者风范。再次见面,是他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个人之后。

“坦诚地说,罗检在工作岗位上,有着学者般的儒雅宽厚,厚德尚法初心不改;在出庭公诉时,自带公诉人不怒自威的气质,办案无数皆为精品。”谈起罗艳成再次获得省级荣誉,固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欣也为之自豪。

■ 无私无欲,秉正义方向,执著追求

2015年起,罗艳成开始担任公诉科负责人,按规定他可以办理人均办案数70%的案件,但他主动要求100%轮案,且对疑难复杂案件主动请缨。几年来,他除了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外,每年独立办案数量均超过百件,同时承办了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绝大部分案件,而且所办案件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无一差错。

群雁高飞头雁领。作为部门带头人,他总是想在前、干在先。为改变检察官在庭审中用语不规范、庭审应变能力弱等问题,他虚心向老同志请教,观摩优秀公诉人庭审,利用业余时间观看各地优秀庭审录像。惟坚忍者始能遂其志。经过不断学习、出庭实践和总结,他摸索出一套适用于基层检察院公诉人的出庭要领,涵盖庭审过程中的规范用语、常见辩护观点和答辩方向、当庭讯问技巧等。在他的领导和影响下,固安县检察院公诉工作做到了用语规范、程序流畅、应变有声,整体公诉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刑诉法修正案公布后,认罪认罚从宽作为一项制度被写入其中。罗艳成率先探索把不起诉纳入认罪认罚制度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分流主导作用,引导检察官敢于、善于运用不起诉权。2019年,他牵头起草了近1.4万字的《固安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工作规范》,明确不起诉决定的原则、适用范围、基本方法和步骤,将公开审查、公开宣告制度写入规范,严格不起诉执法尺度,达到了法律适用、证据条款、办案流程等方面的统一,实现了办案质效双提升。该经验做法得到省、市检察院的关注,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今年7月,在院党组“求提升、求实效、求极致”思想的指引下,罗艳成重点参与开展了历时一个月的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对评选活动中发现的文书制发的突出问题进行总结分析,积极引导干警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精品意识,严肃、规范、优化检察法律文书,下大力气持续提升法律文书质量。“我们就是要以‘求极致’的精神,让法律文书这面‘镜子’映照检察官更优基本素养,彰显检察院更佳整体形象。”他对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结果很是满意。

■ 公正果敢,擎法律利剑,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后的2018年4月,罗艳成办理了当地首例周某某等9人恶势力团伙案。办案中针对部分被告人不认罪,他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联系,为精准打击夯实基础;另一方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在十几个小时的庭审中,他围绕“恶势力集团”的特征和相关犯罪事实、证据问题与10名辩护律师进行了激烈控辩,有理有节地阐明了观点,有力地指控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9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

2018年6月,经廊坊市检察院指定,杨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交由固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发生于中央刚刚部署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挂牌督办。该案案卷材料多达56册,涉案人员12人,涉及罪名9项,违法犯罪事实17起,而且犯罪情节复杂,媒体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在固安县检察院办案史上前所未有。罗艳成带领公诉团队,凭借扎实的业务功底和不服输、不退缩的精神勇挑重任。“为打赢这场硬仗,我们团队启动了一周7天工作制,持续了427天。”对那段日子,罗艳成记忆犹新。经过20余次联席座谈,完善证据体系,他带领团队制作了1000余页的阅卷笔录,撰写了4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为出庭公诉奠定了基础。在为期5天的庭审中,他带领5名公诉人共同出庭公诉,与12名被告人、17名辩护人进行了65个小时的较量。正是因为准备充分,公诉方讯问步步为营,举证层层递进,质证有的放矢,辩论有理有节,充分发挥了公诉人庭审中的主导作用,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12名被告人均被判处相应刑罚。

■ 心系群众,怀满腔赤诚,笃定前行

刚到公诉科不久,罗艳成就接手了一起连环诈骗案。“厚厚的卷宗、各种劳务合同,刚接手案件时确实有点蒙。”他说,这些还不算大问题,慢慢看总能理清,最让他紧张的是案件能否成功起诉并获得有罪判决,“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能否成功追缴群众被诈骗的钱款”。

他仔细观摩优秀庭审录像,一遍又一遍翻阅案卷材料,仅出庭预案就修改了5次,最终通过有条理的讯问、举证,及有针对性的答辩,被告人获有罪判决,司法权威性得到维护,群众损失得以挽回。

花以芳香而美,官以清廉而贵。近年来,他办理了多起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也经受了无数考验。在办理张某盗窃案时,老同学给他打电话称张某系其亲属请求给予照顾。在审查案件材料时他发现,张某对盗窃事实虽供认,但侦查机关在搜查张某所驾车辆时,发现其车内有吸食毒品的工具,且张某尿检呈阳性。发现证据材料中的这个细节后,他果断地要求公安机关补充查证,最终认定张某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成功追诉漏罪1条。

“有的犯罪案件当事人家属托关系送钱送物,有的打威胁电话发恐吓信息,甚至尾随跟踪半夜砸门,这些情况都在我身上真实地发生过。”即便如此,罗艳成坚定地认为“保持清正廉洁是对共产党员、检察官的基本要求”,他始终坚持原则,只为能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处罚。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从走出大学校门进入固安县检察院工作,26个春秋,反贪、监所、侦监、公诉等重要业务部门都留下了他战斗的足迹,满满一抽屉大红荣誉证书更是记录了他从书记员到副检察长的成长历程。秉持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忠诚,凭借在平凡岗位上无怨无悔的奉献,心存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他多次被市县两级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青年卫士等,2018年入选河北省扫黑除恶专家库成员,2019年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20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个人……他,用初心和实干生动诠释了检察官的高尚境界;他,用信仰和坚持再次谱写了检察人的时代赞歌。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0-09-23 ——记全省检察机关“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个人、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艳成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2451.html 1 谱写为民司法时代赞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