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艳军 王东升
“感谢检察官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重回正轨。”近日,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召开了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听证结束后,刘某向检察官鞠躬致谢。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刘某伙同张某等4人,酒后无故殴打被害人王某并致其轻伤二级。案发后,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相关情况,阐述了相关事实和法律依据。听证员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通过认真讨论,大家一致表示同意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刘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刘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当场向被害人法定代理人鞠躬致歉。
“刘某要深刻吸取教训,今后多学法律知识,常怀一颗感恩之心,不辜负社会、家庭、学校的教育和培养。”青龙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有江对刘某进行帮教的同时,也提醒刘某的法定代理人要做好家庭教育,对孩子要严加管教,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此次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修复了破裂的社会关系,化解了社会矛盾,切实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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