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李孟繁: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你偿还本息等共计20295.04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永亮: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你偿还本息等共计53.73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雅: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你偿还本息等共计7784.95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叶海立: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你偿还本息等共计20389.21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学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你偿还本息等共计10825.33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单韵洁: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你偿还本息等共计12634.36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玉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你偿还本息等共计104363.37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李峰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09243,声明作废。
康增力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14580,特此声明。
宋立刚不慎丢失1枚铁质警号,警号为1313114,声明作废。
郝亚群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48251,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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