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海啸)得知珠宝店服务员对裸钻石了解不够,不能很好辨别真假,林某某遂产生“以假换真”的想法,通过假意购买钻石再用莫桑钻调换的方式,盗取真钻石5颗,价值20余万元。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认为找到一条“致富”捷径的林某某经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于日前被桥东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林某某曾在广东做过钻石镶嵌工作。2019年底的一天,他在微信群中了解到张家口市珠宝服务员对裸钻不够了解,不能够很好地分辨真假,想到自己做过这么久的镶嵌工作,对钻石也有一定了解,或许真能“以假换真”小“赚”一笔。
打定主意后,林某某决定先去一趟张家口市“踩踩点”。由于担心事情败露后公安机关会通过身份证信息找到自己,林某某用他人身份证购买火车票来到张家口。在到多家珠宝店进行踩点的过程中,他发现一珠宝店平时只有一个服务员与顾客进行珠宝介绍和对接,是最容易得手的一家店。于是,林某某伪装成顾客,多次到该珠宝店看裸钻,并记下裸钻的成色、净度、规格以及号码等。回到宾馆后,林某某马上联系之前认识的卖莫桑钻的老板,让其按照看好的钻石规格给自己邮寄莫桑钻。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林某某开始“行动”了。今年1月5日下午,林某某再次来到之前看好的钻石珠宝店,假装购买裸钻,与服务员商议价格。其间,趁服务员不注意,林某某用事先准备好的莫桑钻先后调换了店里的5颗真钻石。随后,林某某又前往另一珠宝店,用同样方法盗窃了一颗1.5克拉钻石。钻石到手后,林某某一刻也不敢多停留,连夜坐飞机逃回了广州。
林某某离开后,第一家涉案珠宝店的服务员在按照规定检验钻石时,发现刚刚林某某看过的钻石中有几枚没有证书号,便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1月15日,林某某在广东省广州市被警方抓获。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