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忠勇)9月25日上午8时许,井陉县公安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202省道长岗路段开展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时,发现一辆拖拉机拉着两米多高的货物上还坐着人,便马上将其拦停至安全地点实施检查。
经查,驾驶人名叫李某,其没有驾驶证,且驾驶的拖拉机没有牌照。拖拉机下层拉着铁盒子板,上层是顶木,合起来有两米多高,且上面还坐着一个人,如遇转弯或绑货绳子折断,人就会掉下来,非常危险。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犯有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和实施驾驶拖拉机载人两项违法行为,民警依法给其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当场扣留拖拉机,责令其15日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交警提示:未取得驾驶证,严禁驾驶任何机动车辆。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拖拉机可以载物但不能载人。因此,拖拉机驾驶人运货或出行时,切莫让人搭坐拖拉机,违者必将依法受到处罚。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