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圆满的家庭,却因一场车祸骨肉分离,又因分割死亡赔偿金对簿公堂。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辰时法庭便受理了这样一起共有权纠纷案件。
据悉,二原告(系受害人父母)起诉二被告(系受害人之妻及子)要求分割因受害人死亡而得到的死亡赔偿金款项。受害人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对肇事司机进行审判时,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原、被告各项经济损失48万元,另受害人参加“卡友意外身故互助保障计划”得互助金3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得保险金10万元,因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存在纠纷,故二原告诉至深州法院请求分割该款项。
辰时法庭副庭长赵珑以法理为基础,兼顾情理,做好释法析理工作,通过背靠背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即天津市宝坻区法院判决书中确定的死亡赔偿款的其中33万元归二原告,剩余款项均归二被告。
车亚峰 刘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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