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4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武强检察院举办公开听证会

解决一起村委会逾越耕地红线占地案件

河北法制报讯 (刘金英 许纪峰)“双节”前夕,一场 “公益诉讼如何在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中维护基层党组织建设,守护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检察公开听证会在武强县人民检察院举行。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再兴,武强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艳军全程参加指导。

今年6月,武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下乡办案时,对某村村“两委”办公用房、多功能会议室和村民活动广场高质量建设赞誉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个“不好处理”的新问题:在近年来党和国家加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大背景下,该村“两委”在利用扶贫包联单位、财政及组织部门拨付的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资金,进行村“两委”办公用房、多功能会议室和村民活动广场建设过程中,逾越国家耕地红线,未经报审即进行建设,被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下发了“拆除违建、恢复原貌”的行政处罚书。

针对这一新问题,经过现场实地勘查和对组织、财政、资源和规划部门、乡镇政府,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成员和村民的走访,检察机关认为,该村“两委”办公用房及村民活动广场建设,虽然是基层组织建设的典型范例,但是面临城乡规划下发的违法建设处理通知,要么拆除,要么调整规划使其“法定化”。如果强行拆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均会受损,这种执行及整改方式并不符合公益诉讼保护的初衷,更不利于党和政府基层组织建设。可是,保障粮食安全的耕地红线又不容逾越。对此,如何在办案中转变执法理念,不片面、教条、机械地执行法律,积极化解这一社会矛盾,在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的同时,还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武强检察院决定召开这次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人员作了发言,指出村“两委”建设未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进行选址确认,以致出现违法用地行为。来自多领域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人士等听证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认为此案在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中,当事方均存在一定过错:村“两委”人员逾越法律法规红线,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暴露出法治、法律意识淡薄;主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国土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责任心不强,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依法管理和使用土地的措施不力;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缺乏日常执法巡查监管,未能将违建消除在初始状态,而局限于事后处理,机械、教条、片面地执行法律法规,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侵害。

在激烈的发言、讨论、辩论、论证下,与会人员形成一致意见,建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日常执法监管工作与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利用全国“清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对公益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处置意见及空间规划调整,不再拆除村委会办公用房等设施,而是按照相关政策进行相应整改;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履职,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进行常态巡查监管,并依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普法宣传,守护耕地红线。

这场涉及多部门的检察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使发生在乡村的这一“新问题”不仅得到合情合理的解决,而且有力地推进了检察职能向法治社会治理领域进一步延伸,让全社会凝聚起保护公益的共识和合力。

在“双节”后的跟踪回访中,看到该村办公条件得到改善,村民活动广场上村民们欢快的秧歌舞和开心的笑脸,王艳军表示,今后将进一步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服从服务县域工作大局中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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