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崔玉田 杨志刚)9月29日,在保定市徐水区检察院12309接待大厅内,代检察长崔争将司法救助告知书交到8岁男童崔某的舅舅、他的代理人张某手中,救助金额为5万元。张某激动地说:“感谢检察院,你们为孩子的成长解决了大问题,我这经济压力也小多了。”
获司法救助的男童崔某系当地某村村民崔某某与张某某夫妻之子,一起故意杀人案使其成了间接受害者。2018年10月1日凌晨,因夫妻矛盾颇深,张某某伙同他人趁丈夫崔某某酒后熟睡之机,用铁锤将其砸死。案发后,2018年11月,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张某某被批准逮捕,2020年2月,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张某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崔某父亲遇害,母亲在监狱终身服刑,舅舅张某将他寄养在自己家中。但张某家里还有年迈的母亲和两个未成年的子女需要抚养和照顾,经济压力很大。为此,张某作为崔某的代理人,于2020年8月向徐水区检察院申请了司法救助。徐水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这一情况,为体现司法关爱,根据《河北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最短时间内办理了这一司法救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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