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志青
实习生 刘悦
“我由刑警大队调到交警大队时,局里信访科的同事们半开玩笑地说,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容易引发信访,以后咱打交道要多了。可这些年,还真没因信访和他们打过交道。尤其是2018年以来,晋州市未发生一起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引发的信访案件。”10月9 日,晋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李壮立对记者说。
随着经济的发展,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随之会引发一些损害赔偿纠纷。晋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同时,加大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行政调解力度,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2019年,该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行政调解结案率达95%。今年以来,调解结案率达95%。与此同时,事故的复核复议案件大幅下降。
规范执法
提升行政调解公信力
8月29日,在总十庄通向武邱村的公路上,一辆公交车由东向西行驶,褚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突然从路北边出来。事发突然,公交司机来不及刹车,与三轮车相撞。褚某受伤,后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褚某家属索要赔偿金额过大,事故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民警在调解过程中,悉心了解当事人诉求,在伤者住院期间多次看望,与其家属沟通并结合案例讲解法律法规。同时,与公交公司负责人联系,摆事实、说道理,以法服人。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纠纷圆满解决。
“民警调解纠纷公平公正,尽心尽力,群众自然心服口服。”晋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姜湛说。晋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不断加强事故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接处警到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规范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行政调解处理工作。交警大队建立了交通事故24小时接处警制度,确保随时出警、第一时间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把道路路况、天气、肇事车辆和受害者位置、刹车痕迹、车体接触痕迹、现场遗留物等所有物证进行科学提取,并给予固定和保存。在客观、全面地调查事故当事人、受害人、目击证人等情况后,办案民警根据现场证据进行科学分析,然后由事故科全体民警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最后大队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确保每一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准确。
“执法公开公正,自然提升了公信力。当事人信任你,你说的话他们才能听进心里去。”姜湛说道。
晋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事故大厅设有法律咨询室,由律师值班,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听了民警的讲解,再听听律师意见,当事人更容易理解法律规定,从而增加调解的成功率。
快速调解
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按照规定,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后,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在提交书面申请调解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对赔偿事项进行行政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可凭交通事故认定书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现实中,当事人因事故受到了损失,更愿意高效便捷、成本低廉地解决纠纷,减少诉累。晋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调解机制,对一般性交通事故,尽最大努力在现场或者三个工作日内调解结案。
9月15日,在衡井线晋州段发生三车相撞事故,其中半挂货车车主与司机都是外地人,情况复杂,交警大队立即处理。现场,一辆货车和一辆半挂货车中间夹着一辆轿车,三车粘连在一起,不远处倒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半挂货车车主情绪失控,又吵又闹。
办案民警依法展开深入调查,通过调取事发地点上游公共视频,间接能够证实属于两起事故。在取得确凿证据后,民警通知半挂货车车主,可以适用简易程序。16日上午,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17日,经交警调解,几方达成了赔偿协议。事情圆满解决后,半挂车车主对民警竖起了大拇指。
快速调解背后是专业性调解的保障。为做好行政调解工作,交警大队按照“管行业就要管调解”的思路,建立交通事故行业性专业性行政调解委员会,有效提升行政调解专业化水平。他们注重调解实际效果,对每一起调解案件都做好回访。“满足群众的新需求,快迅化解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促进社会和谐,我们一直在努力。”李壮立说。
协调联动
开拓“大调解”新局面
总十庄镇曾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于某平日开着一辆机动三轮车收废品。这天,他收废品倒车时,碾轧到了一位老人,老人当场死亡。于某与老人的家属因赔偿达不成一致意见,发生纠纷。交警大队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于某家庭困难,只能凑出20万元,与老人家属要求的50万元相差甚远,调解陷入了僵局。
考虑到调解员对老人家属情况比较了解,于是交警大队邀请人民调解员刘焕仓为双方进行调解。刘焕仓多次找到老人的家人和亲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又联系车主代理人做工作。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双管齐下,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矛盾得以解决。
对于经行政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交警大队积极引导他们依法解决,导入诉讼渠道。一对老人骑乘电动车被货车撞伤引发纠纷,经行政调解未果,该局法律顾问为他们及时提供法律帮助,进入诉讼程序,后经法官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在做好行政调解的同时,晋州市注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多元解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切实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晋州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机构牵头的行政调解工作体系,明确25个重点市直部门职责。各部门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为百姓定分止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问题解决的终点站。”晋州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晓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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