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培德 刘雪晶
“检察官阿姨,我已经到学校了,放心吧!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关心与帮助,让我终于圆了自己的大学梦。”10月10 日,刚刚开学的小辉(化名),一入校,便给盐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打来电话报平安。
小辉是一起聚众斗殴案的犯罪嫌疑人。2019年10月的一天晚上,小辉和三个同学一起上网玩耍期间,同学小旭(化名)接到一个电话说遇到点儿事,需要人过去帮忙,遂叫上小辉等人一同前往。到达现场后,小辉才知道双方是在“约架”。为了“哥们义气”,小辉便参与了这次打架。案发后,小辉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今年2月,公安机关以小辉涉嫌聚众斗殴罪移送盐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全面了解小辉违法犯罪原因、成长经历、家庭背景以及学校教育等方面情况。经过社会调查发现,小辉系高三年级学生,以前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这一次也是因为“哥们义气”、缺乏法律意识触犯了刑法。到案后,小辉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其家长主动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检察官经过详细审查后,依法对小辉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限为六个月。
按照安排,小辉在盐山县某职业学校设立的观护帮教基地接受考察帮教。其间,检察官定期与小辉谈话、回访,督促他积极学习法律知识,鼓励他参加观护基地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多次对他进行心理疏导,让他调整好心态,积极备战高考。同时,检察人员还不定期与其家长、老师进行沟通,随时掌握小辉思想、学习动态。
6个月的时间,小辉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思想也逐步成熟了,圆满完成了各项考察任务。考察期满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小辉作出不起诉决定。经过努力,小辉如愿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收到学校录取通知书后,小辉第一时间给检察官发来照片分享这一好消息。在启程去学校之前,小辉向检察官保证,一定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好好学习、孝敬父母、回报社会。小辉的父亲也向检察院送来锦旗,表达由衷的谢意。
一份不起诉决定书,在挽救失足少年的同时,也传递着检察温情。“挽救心灵、点亮希望,我们未检工作的意义就在于用爱心、诚心、耐心帮助迷途少年找到正确的方向,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办案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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