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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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再返回港澳地区办理

省会裕华警方换发全省首个“回乡证”

河北法制报讯 (孙伟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公告,自2020年10月10日起,港澳居民可在内地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10月14日,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顺利完成了我省首例“回乡证”的换发工作。

10月9日,市民俞女士来到裕华公安分局出入境业务大厅,称自己的外孙是香港居民,“回乡证”即将过期,得知现在石家庄这边也能受理了,便来咨询一下办理流程。民警热情接待了俞女士,详细询问了其外孙的有关情况及身份信息,得知其外孙张某今年8岁,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其“回乡证”的有效期为今年10月15日。民警将办理时限、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一次性告知了俞女士。民警还提醒俞女士,因为其外孙属于未成年人,前来办理时需要有监护人陪同。

10月14日下午,张某在其母亲的陪同下来到裕华公安分局出入境业务大厅,申请办理“回乡证”换发。民警认真审核了其递交的材料。为确保录入系统时一次成功,民警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保持沟通,得到支队详细的业务指导,最终顺利地为张某办理了“回乡证”换发业务。

看到办理证件如此顺利简便,张某的母亲对出入境民警提供的高效便捷服务连连称赞。

据悉,以往港澳居民在内地期间遇“回乡证”过期或遗失、损毁,需先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证,再回港澳办理换发补发。现在内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可直接为其换发补发“回乡证”,无须再返回港澳地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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