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东海)10月12日晚,宁晋县公安交警大队在城区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集无证驾驶、二次酒驾等违法行为于一身的酒驾者。
当晚11时,执勤民警在该县平安路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测时,发现一名司机神色紧张,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后,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进一步核对信息时发现,张某于2017年10月28日初次领取驾照,曾于2018年9月5日因在实期内饮酒驾驶,被交警查获注销驾照;2018年10月张某重新申领驾驶证,谁知驾驶证还没拿到,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张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将面临罚款1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因二次酒驾将面临罚款2000元、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两项违法合并处罚款3000元、20日行政拘留。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