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哲)“买卖、转借、转租身份证件、银行卡、对公账户、工商营业执照等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他人使用您身份证件、银行卡、对公账户、工商营业执照,可能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10月15日,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与人民银行鹿泉支行联合向来商业银行办理业务的市民发出告知书,告知上述各种行为可能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醒市民注意。
告知书明确,经告知后依然坚持买卖、转借、转租身份证件、银行卡、对公账户、工商营业执照的,又无法确定他人利用买卖、转借、转租的身份证件、银行卡、对公账户、工商营业执照实施何种具体行为,结果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或其他犯罪,视为行为人明知故意,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10月10日公安部召开的“断卡行动”部署会议精神,鹿泉区公安局主动作为,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鹿泉支行,召集辖区内14家银行召开联席会,就“断卡行动”的难点、要点进行了集中研商、座谈。针对切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必要工具的来源问题,该局会同人民银行鹿泉支行制定了《办理业务告知书》机制,要求随账户资料留存备查,企业开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笔填写,以此来遏制打击贩卖银行卡、对公账户用于电信诈骗犯罪活动。
据悉,开展“断卡行动”以来,该局共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7人,破获案件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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