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吴静)10月14日,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邀请县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工委主任、县政协常委等一行来到被执行人某集团公司,了解、监督法院执行工作。
从2015年开始,以某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陆续涌入法院,而且涉工人工资、工伤等民生案件较多。该集团及其子公司以矿业为主,受市场影响,全部陷入停产状态,迟迟未能履行,法院采取冻结账户、查封土地房产等执行措施。2017年,市场形势转好,该集团与法院协商分期付款,法院本着保障企业正常运转、“放水养鱼”的政策,陆续对投入生产的该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账户进行解冻。该集团每月向法院缴纳5至10万元执行款,法院将款项优先支付给病重、贫困的涉民生案件申请人。
截至目前,该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案件标的从1500余万元减少到700余万元,执行案件从60余件减少到30余件,其中申请执行人病重及家庭较为困难的案件均已执行完毕,现有未执结的执行案件也在陆续兑付执行款,当事人对该院的执行方案及执行效果均非常满意。
当天9时,受邀的代表委员同执行干警乘车前往该集团公司。承办法官向代表委员们详细介绍了该系列执行案的执行情况,该集团公司职员介绍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及履行执行义务情况。
代表委员们表示通过这次活动,亲眼见证了执行工作的艰辛与不易,深切感受到了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力度和决心,对法院的工作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和更深的理解。县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工委主任表示:“法院的执行工作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保障该集团及其子公司得以生存,又陆续给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最大限度保障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利益,有效维护了县域经济的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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