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王艳静 记者 陈兆扬)“任丘市某学校你好,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任丘市法院特向贵校发出司法建议……”连日来,任丘市6所私立教育机构相继收到《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和《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家长们的一封信》。这是任丘市人民法院与任丘市教委、私立学校加强联动协作,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贵族学校”推出的新举措。
任丘市法院在司法建议书中规定,被建议的私立教育机构招生简章,需载明报名学生家长必须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记录;各私立教育机构要对本校所招录学生父母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其子女一律不得录取;各私立教育机构对已招录的学生,有父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者,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学到公办学校。在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家长们的一封信中,法院呼吁全体失信被执行人,家长失信,孩子无辜,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孩子支付高额学费。
“一边是急待权益兑现的申请执行人,一边是逍遥法外、与执行法官大玩‘躲猫猫’的被执行人,法律尊严要如何维护?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要如何打击?这是我们执行工作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也是我们必须直面和攻克的难题。任丘市法院本次采取联动惩戒措施,既是拓宽法院执行渠道,有力遏制被执行人逃避、规避执行等恶意行为,增强执行威慑力的一大举措,更是法院挥向‘执行难’的又一记重拳。”任丘市法院执行局局长王亚宾说,法院出台此举的目的是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非限制孩子们接受教育的正当权利。父母是孩子一生的榜样,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所以,切不可因失信行为波及无辜子女的命运和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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