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汪海侠)10月19日,廊坊驾驶人张某因喝了三两白酒,结果付出了“5000+”的代价。
当日,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104国道检查站附近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福田轻型货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于是示意其下车接受检查。随后,驾驶人张某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2.6mg/100ml,达到饮酒驾车标准。此外,张某所驾驶的福田轻型货车为营运车辆,其行为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张某承认,自己和朋友吃饭时,只喝了三两白酒,然后到北旺乡拉货,没想到路上被交警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张某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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