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陈伟 冯世斌)近日,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工作衔接机制,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诉源治理落实落地,共同营造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的良好法治氛围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实施办法》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目的、遵循原则、案件范围、常态化信息交流以及协作配合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不仅规范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还建立了长效协作机制,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有力支撑。
《实施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加强检察院与司法局、法院工作的衔接配合,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协同联动、压实责任;也便于形成优势互补、三方联动、有效监督的新格局,对推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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