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文卓
“谢谢检察院,谢谢刘检察长,谢谢所有帮助我的人……”这是10月21日在沧县检察院召开的一场司法救助听证会上,获悉听证结果后,小李哽咽的话语。
小李是一位刚满18周岁的女孩,河间人。花样年华的她一年前在沧县遭遇了一场恶性交通事故。当时还未成年的小李肝脾破裂、身体多处骨折,经鉴定两处重伤二级,两处轻伤一级、一处轻伤二级。
今年9月4日,这起交通肇事案移送至沧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审查起诉。未检办案检察官在办案中得知,小李车祸后经过了四次手术,仅医疗费就花了60余万元,而且还需再次手术。为了小李,小李父母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了外债。而肇事车辆只有交强险和座位险,被告人崔某某也无赔偿能力,小李至今得不到赔偿,尚未进行再次手术。这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几近到了绝境。
未检干警结合办案,对小李的生活环境、经济状况、心理状态进行了详细了解,鼓励小李一家人积极帮助小李康复和再次手术,并主动告知根据小李的情况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同时,主动与法律援助中心沟通,由有经验的律师为小李提供法律援助。在征得小李及其父母同意后,委托心理社工对小李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
沧县检察院检察长刘金铎对此案也是高度关注,在接待小李时,向她耐心细致地解读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并表示:“关于你司法救助的案子我会亲自办理,检察院不光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为老百姓执法和服务,我们会像家人一样帮你渡过难关。”
9月25日,小李正式书面向该院控申部门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在刘金铎的协调下,沧县检察院依据相关规定快速启动救助程序,开始了集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扶助于一体的全方位救助工作。通过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抚,核实被害人经济状况、医疗费用支出、再次手术的费用等等,他们积极协调救助资金并与援助律师、心理咨询师面对面沟通。
10月21日,沧县检察院举行了李某某国家司法救助不公开听证会。作为本案办案人,刘金铎综合考虑本案案情和小李再次手术的费用,结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限额,依法提出了建议给予小李5万元助救金的意见,得到了听证人员的一致同意。
沧县人大代表杜培强说:“这个案子虽然不复杂,但能看出检察机关没有就案办案、一诉了之,而是从当事人家庭实际情况出发,严格履行司法救助程序,彰显人文关怀,传递了法律的温度,让我感受到检察机关温情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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