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0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新乐“8·6”较大道路交通 事故深度调查报告发布

多方责任叠加导致事故发生

河北法制报10月29日讯 (于世强)8月6日,石家庄新乐市无繁线与机场路口发生一起死亡四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小组,将有关道路安全隐患函告新乐市政府,督促涉事运输企业整改,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天,省交管局发布了该起事故的深度调查报告。

8月6日19时23分许,贺某锋驾驶冀A955AT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冀A68KY挂号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沿无繁线(203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新乐市机场路口左转弯时,与沿无繁线由西向东行驶的郭某敏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电动三轮车4名乘车人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贺某锋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逮捕。郭某敏驾驶非机动车上路行驶,载人超过两人,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四名乘车人无责任。

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事故发生的路口交通安全标志标线不完善、道路路面损毁,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已将有关安全隐患问题向新乐市政府函告,采取增设标志标线、增设交叉口专用标志标线、路口设置信号灯控制等措施进行有效整治,防止再发生同类事故。

肇事重型半挂牵引车所属的新乐市中天运输有限公司对驾驶人管理教育不到位,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由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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