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吴艳丽)10月22日,唐山市路南警方成功破获1起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案,刑事拘留1人,缴获银行卡4张,网银U盾4个。
当日,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分局刑警大队反诈骗中心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微信群中发布收购他人银行卡信息,利用购买的银行卡、手机号、网银U盾等进行售卖获取利益。民警通过走访摸排,调查取证,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范围,随后联合广场派出所立即行动,最终将嫌疑人牟某在其家中成功抓获,当场缴获银行卡4张、网银U盾4个。
经审讯,牟某对其在微信群中发布收购他人银行卡信息,利用购买的银行卡、手机号、网银U盾等进行售卖获取利益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牟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严禁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否则将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如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市民,一定要去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当作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