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020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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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要求

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重点工作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陈兆杨)10月30日,沧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共沧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沧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依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研究部署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沧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梅世彤主持会议,沧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宋仁堂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重点工作。要严格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要抓好重点领域立法,提高制度供给质量,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有效解决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要聚焦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法治沧州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要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创新工作载体,强化改革举措,加强司法队伍政治建设,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要依法做好疫情防控,不断完善制度措施,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加强法治宣传,增强法治观念,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专项整治,严格督查考核,为全面依法治市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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