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良 李秀丽)从10月29日开始,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事前通报、事中监督、事后评估”的同步化监督办案模式,对社区矫正程序性执法、教育帮扶等情况开展监督,确保辖区暂予监外执行监管秩序。
“辖区内的在册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是否全部纳入?保外就医的手续是否齐备?人员外出是否经过严格批准?”带着问题,检察官详细查看了司法所日常监管台账和人员信息,并对相关书面材料进行查验。此外,该院还依法向司法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加强监管,责令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按时限提交病情复查结果,报告身体情况。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巩固专项监督检察成效,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情况再排查、再细化,确保监管落点实、责任明。同时强化检察建议书的质效和刚性,督促相关部门履职,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程序,提升监外执行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