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020年11月03日
第05版:公安周刊

发现一个 查处一个

——沧州异地用警整治酒驾专项行动目击

□ 河北法制报记者 韩志强

陈兆扬

“请读一下数值。”

“146(mg/100ml)。”

“您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10月28日晚,按照沧州市公安局异地用警整治酒驾专项行动安排,任丘市公安交警大队组织12名民辅警到河间市开展行动,在华北油田第三采油厂门前路段,对机动车驾驶人逐人检测。一名驾驶人酒后驾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晚8时28分,一辆银灰色奇瑞轿车左右摇摆着沿曙光路由东向西驶近检查点。驾车的是名年轻男子,他降下车窗玻璃,按照要求吹气,民警手中的快速排查酒检仪立即报警。民警于是要求驾驶人下车。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陈某还是无证驾驶。

民警经询问得知,当晚,陈某家中来了几个朋友,他喝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送朋友回家,没承想被执勤民警查获。“知道146mg/100ml是什么概念吗?”“醉驾。”“知道有什么后果吗?”“知道,现在非常后悔。”面对记者的询问,陈某回答。民警当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随后陈某在民警带领下,到医院抽血化验。对于陈某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同时依法作出处罚。

当晚9时,快速排查酒检仪再次报警。一名男驾驶人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mg/100ml。他表示自己并没有饮酒,只是因为牙疼,在开车前刚刚含了几口从药店买的漱口水。民警让他用矿泉水漱口后再次检测,结果为0。

“请合理使用灯光!”“请系好安全带!”……执勤过程中,民警还不时地提醒驾乘人员注意行车安全。民警们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得到路过的机动车驾驶人和群众的赞许。

据带队的任丘市公安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刘洪峰介绍,当晚7时30分,他和11名同事就赶到河间,一个晚上共查处醉驾2起、酒驾1起。

“异地用警、交叉执法有效地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净化了道路交通秩序,辖区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配合行动的河间市公安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王浩乾表示。

据悉,为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平稳、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因酒驾、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自10月21日开始,沧州市公安局组织交警、特警等多警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异地用警整治酒驾专项行动。执勤民警针对酒驾、醉驾发生的重点时段、路段等规律特点精心研判,以市区、县城区为主战场,餐饮、娱乐场所为重点区域,科学布设检查执勤点,采取定点查纠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警力、集中时间进行检测,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自10月21日至29日,沧州全市已累计查处酒驾320起、醉驾28起。

图为涉嫌无证且醉酒驾驶的陈某在处罚单上签字。

耿进柱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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