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鲍娜军)赵县警方紧紧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打响蓝天保卫战,于10月28日、30日查处两起销售散煤案件。
10月28日上午10时许,北王里派出所接到线索:辖区一居民院内发现有散煤块。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积极配合镇政府综合执法队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散煤进行扣押,并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及时固定证据。
经查,高某、杜某于10月27日晚将购买的散煤在辖区内进行销售,并从中获利。高某、杜某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0月30日上午,王西章派出所民警与乡镇执法队员在辖区巡逻中,发现一运输散煤车辆。民警立即配合执法人员对车辆及散煤进行扣押,并固定了证据。
经查,杨某于10月29日晚将购买来的散煤在赵县进行销售,并从中获利,10月30日在辖区准备销售时被联合巡逻组当场抓获。杨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杨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