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杨明华 王梦蕊)“非常感谢检察院能体恤被害人的家庭困难,及时告知我们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并做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这将极大地缓解他们生活中的燃眉之急。”10月23日,司法救助申请人的委托代理律师在文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表示。
该案的申请人系交通肇事案被害人李某某的两个未成年子女。李某某原本家庭就不富裕,上有年迈父母需要赡养,下有两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其妻长年照顾老人和孩子没有工作,家里以李某某务工所得收入为唯一经济来源。今年8月,李某某在务工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死亡。李某某家庭失去经济支柱,且肇事人无赔偿能力,被害人家属通过诉讼无法获得赔偿,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
10月15日,被害人家属接到了文安县人民检察院的电话,告知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10月19日,文安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申请材料,经调查核实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决定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建忠主持,并邀请了当地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申请人代理人充分陈述了申请理由。办案检察官对原案的证据、认定的事实、调查核实的情况和相关证据等逐一进行了介绍和出示。与会听证员就原案件情况和申请人的家庭困难情况进行了提问了解,对该案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进行了全面客观地分析。经过独立评议形成决议,听证员一致认为申请人家庭因案致贫,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建议给予国家司法救助。
最后,检察长潘建忠表示,检察院将结合听证员的评议意见,认真研究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尽快做出公平合理的决定。同时表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重要体现。